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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09-21 16:08

三门峡市民政局文件

三民〔2023〕92号

三门峡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

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开发区向阳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提升全市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等级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等级评定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37276-2018《〈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抽检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3〕195号及民政部重点工作评估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依法办理登记、经民政部门备案,已通过“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上报;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发生违反老年人权益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正式接收老年人一年以上且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申请等级评定基本要求与条件的养老机构。

申报四、五级等级机构,备案床位数不少于200张,具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二、 评定依据

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进行。

三、 评估要求

按照民政部和民政厅要求,2023年,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一级及二级的机构占比应达到40%以上,县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及三级的机构占比应达到40%以上。

申请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与条件包括养老机构应具备有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合格证明。请各县(市、区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三政办〔2023〕3号中“农村敬老院及利用学校、厂房、商业场所等举办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养老服务机构,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由建设单位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请同级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消防救援等部门组成联合审验组,共同研究、集中处置,完善审批所需要件”的要求,积极推进对符合上述条件养老机构进行联合审验,出具审验结果报告, 作为消防安全合格依据,保证按期按评估要求标准完成我市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四、 工作步骤

)自评(2023年9月中旬

本着自愿的原则,养老机构按有关要求开展自评,并根据自评结果合理确定等级向县市、区民政部门申报。

)申报(2023年10月上旬

县(市、区民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等级养老机构的参评资格、自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养老机构签署意见后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于10月底前将拟申报四、五级的养老机构参评材料签署意见后连同各类佐证材料扫描件报市民政局邮箱。

)评定抽检(2023年11月中旬

市民政局对申报一、二、三级的养老机构进行评定,并于10月底前将《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汇总表》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四、五级的养老机构进行评定。同时,将对全省已确定等级的养老机构进行抽查复核。

)公示(2023年11月下旬

省、市民政部门对评定结果在本级民政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对抽检不合格的养老机构进行通报,取消现有等级、作废等级牌匾。取消等级的机构两年内不得参加等级评定,不享受等级机构相应补贴政策。

)公告(2023年12月上旬

对公示无异议的等级养老机构,省民政厅发文予以公告。

全省对等级养老机构牌匾进行统一 编号。编号为6位数(xxxxxx)。 第一位数为其等级,2、3位数为地市序号;序号按行 政区划序号(如开封02;后3位为养老机构序号。 一、二、三级机构由市民政局负责编号并授牌,四、五级机构由省民政厅负责编号并授牌。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每年开展一次,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应向民政部门申请复核。已取得等级的养老机构,有效期内如申报更高级别,经评定未达到申报等级分值且小于现等级分值的,取消其现等级。

五、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对提高我市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群众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评定口径,畅通申报渠道,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引导养老机构参与评定工作。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促进全市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标准,对照《实施指南》认真审核机构自评材料,严格把关,按照评定程序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

)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评定机构、评定流程、回避制度、纪律执行等方面的审查和监督。 统一评定口径,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确保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联系人:李和 张登荣

话:15238968206 15036886127

邮 箱:smxsylfw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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